为保证中聚真堂的长治久安,特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敬请广大会员严格遵守。     鉴于传统文化圈子的复杂性,请广大会员牢记,我们的宗旨是继承、研究、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我们的言论要分清学术研究与封建迷信之间的界限,要防止不懂易学数术的会员误入歧途,更要严厉禁止别有用心的人披着易学数术的外衣宣传封建迷信,防止此类言论在聚真堂网的任何地方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六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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